2017-09-19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
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等法规、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我部对民政部登记的、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2016年度检查。现对38家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,均可在公示期间,通过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。

公示期:7个工作日(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7日)
传 真:010-58124000
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406-5
邮 编:100006
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
2017年9月18日
(转自中国社会组织网)